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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为医务人员划出10条“红线”
来源: 时间:2010-4-29 9:43:43 作者: 阅读 129 次

       医护人员在临床医疗工作中疏于职守,发生‘发错药、打错针、输错血’等严重错误,导致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,将予以吊销执业证书。”这是上海市卫生局出台、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的《上海市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(试行)》作出的明确规定。

 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水平,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医疗安全保障,该《规定》明确指出,凡是发生以下10种情形之一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人,将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:一、发错药;二、打错针;三、输错血;四、拍错片;五、错报或漏报辅助检查结果;六、开错手术部位;七、将手术器械或纱布等异物遗留在患者体内;八、擅离职守;九、不严格执行消毒、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,造成医院感染暴发;十、12个月内发生2起以上“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以上”。

  上海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强调指出,医疗工作事关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危,容不得半点疏忽,医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,增强责任心,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,让病人放心。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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